税务规划三大原则
俺认为税务规划应该遵循合法性、专业性和超前性三大原则。下面对这三大原则,逐一进行解释。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是税务规划的首要原则,也是税务规划工作者不可逾越的红线。税务规划合法性原则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设计的税务规划方案一定要严格遵守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彻底杜绝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在这个方面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保持纳税人业务的真实性,绝对不能引导或指使纳税人为了税务规划而对其业务进行虚构,否则,不但使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涉嫌逃税刑事责任,并且还把税务规划设计者本身,也置于身陷囹圄的危险境地,从而使自己由税务规划设计者摇身一变成为犯罪路线图的设计者,沦为业界笑柄。二是税务规划方案涉及的合同一定要严格遵守我国刑法、行政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防止因合同约定内容违反效力性禁止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情况的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税务规划的合法性原则,不是绝对的,也具有其相对性的一面。这种合法相对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务规划方案设计时,是从纳税人自身利益出发,以不违法作为底线,有时甚至利用法律规定的模糊、矛盾和漏洞,在税收收益和税务风险之间寻找平衡点,最后的结果往往会偏离了法律规定出台时的立法本意。二是税务规划方案设计有时会出现“突破”而不是绝对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形。正如税务规划的定义所述,税务规划虽然会主动改变商业模式,但这种改变还是以“合法”节税为最终目标的,也就是说,税务规划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主动地去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这是实践中99%的情况。但是,还有1%的情况就是,由于我们的法律,虽说是多年织就的一张恢恢天网,但毕竟不是天上的神仙织就的,必然有百密一疏的地方,万一当事人转换出的商业模式正好落在了这百密一疏之处,这事实上就形成了对法律的“突破”,势必造成在法律层面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但是,税法作为行政法,其适用原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也就说针对当下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税务机关无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以,这种“突破”在行政法适用层面也属于合法范畴,应该毫无争议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正当性自然应该受到行政机关毫不犹豫地维护。这也正是贯彻税收法定原则的应有之意。
在税务规划实践中,要准确把握合法性原则,还必须大张旗鼓地为税务规划正名,让税务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彻底明白隐瞒收入、虚列成本以及阴阳合同等愚蠢的财务思维和做法,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税务规划,从心灵深处根除“税务规划就是变相逃税”的错误认识,坚决遏制税务规划污名化的倾向。相反,广大税务规划工作者要乘着税收法定的东风,尽快让“税务的合理规划是税收法定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在税务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不断地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二、专业性原则
所谓税务规划的专业性是指任何一名税务规划工作者,都只可能成为某一个行业(如房地产、建筑施工、金融证券、高科技、互联网、生物工程、人工智能等)的高手,而不可能在所有行业都是税务规划高手。
其根本逻辑在于,要想成为某一行业税务规划的高手,前提是真正懂得这一行业的专业知识且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成功的税务规划方案都必须与所在行业的专业知识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相反,不能建立在行业专业知识和具体实践基础之上税务规划,必然成为空中楼阁、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根本无法让客户感觉到税务规划的强大的专业威力。换一句话说就是,业务是因,税务是果,跳出税务做税务规划,才有可能解决大问题,就税论税只能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这,就是税务规划专业化的内在逻辑。
十分不幸的是,当今社会专业化分工已经达到极致,而我们每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却是有限的,在这有限的时间和精力范围内,也只能掌握某一两个行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试想,以一人之力,怎么可能精通房地产、建筑施工、金融证券、高科技、互联网、生物工程、人工智能等如此众多的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呢?
因此,专业化就成了税务规划工作者的必然选择,即任何一名税务规划工作者,都只能选择某一两个行业作为主攻方向,希望有朝一日能成为这一两个选定行业的税务规划高手,而不是硬着头皮一再宣称所有行业的税务规划自己都能做好。这就像医生必须分为脑科医生、骨科医生、神经科医生、内科医生、外科医生等专业医生是一样的道理,若有人宣称自己是全科医生能包治百病,必然成为医务界的笑谈。
综上,税务规划专业性原则告诉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无论是律师、会计师还是税务师,凡是号称所有行业税务规划都会做的人,都是在耍流氓。
三、超前性原则
顾名思义,所谓税务规划的超前性就是把税务规划观念自觉地落实到企业的各项经营决策中,以便企业对各项经营活动的安排有一个符合税法的事先安排;而不能是经营活动已经开始决策或者完成决策,甚至税务稽查部门找上门了才想到请税务规划专业人员帮忙。
在税务规划实践中,超前性原则贯彻的并不尽如人意,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企业决策者(尤其是中小企业)有一个重大的误区,在决策者心目中所谓税务规划就是确认收入和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工作,从而导致这样一种奇特的景象不断在神州大地重现:在产生商业模式的项目启动、谈判、决策、签订合同等一系列最需要税务规划专业人员的工作都结束之后,企业决策者才会把财务总监喊过来,让其确认一下是否有税务规划的空间或必要。由于绝大多数财务总监只是这种决策产生的税负的记录、计算和缴纳者,往往不具备主动改变商业模式、识别犯罪隐患以及确认合同有效的知识结构和实践经验,所以,这时懂行的财务总监会建议聘请专门的税务规划机构介入,从而来准确回答是否有税务规划空间的问题。显然,这时税务规划专业人员的作用已经大打折扣,甚至无能为力了。因为商业模式已经锁定,若交易对手不同意改变商业模式,税务规划专业人员也就只能打打补丁充当一下编外财务总监的角色,发一声“天生我材咋没用”的感慨而已啦。
令人欣慰的是,上述情况正在得到迅速改观。为数不少的企业决策者,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要想通过税务规划产生合法节税效果,必须让税务规划专业人员自始至终参与整个决策过程,从而走选择商业模式的光明之路,摈弃在收入和成本上做文章的邪路,彻底改变税务规划属于财务总监职责范围的观念。俺就欣喜地发现,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财务总监之外又设置了税务总监的岗位,还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项目拓展总监必须掌握一定的税务规划基础知识,甚至不惜重金让项目拓展总监参加各种税务规划的外部培训,以便在项目拓展之初就对税务规划有个初步的判断。根据某著名培训机构统计,最近一年参加税务规划培训的项目拓展总监的人数已经超过了财务总监的人数。
需要说明的是,俺这里只是就事论事,丝毫没有贬低财务总监的意思哈!相反,俺认识的几个税务规划的一流高手都曾经担任过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总监。当然,有的学者硬说税法是以会计准则为基础的学科,有的财务总监非认为向老板明示自己不能做税务规划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那俺也没办法。如果有的人非要俺回答税务规划工作者和财务总监是个啥关系,俺只能悄悄地告诉你:是将军和神枪手的关系。当然,神枪手也可能成为将军,前提是放下枪拿起《孙子兵法》或《三国演义》。
第四节 税务规划方案设计的十六个步骤
根据十年来的企业并购房地产税务规划的经验,我们团队把企业并购房地产税务规划的流程总结为以下十六个步骤:
1、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2、确定税务规划基本点。所谓基本点就是无论商业模式如何转换,也不能改动的点。如[案例一]中B公司要得到税后1个亿人民币和A学院要全面掌控500亩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就是该案例的基本点。
3、了解客户纳税思路和应纳税额。
4、研讨设计初步税务规划方案,初步判断该业务的可承接程度。
5、签订保密协议。
6、客户提供基础材料。
7、在取得客户材料的基础上,对先前设计的初步税务规划方案,在律所内部团队进行论证,以确认方案的可行性。若可行性存在决定性障碍,需要重新设计新的方案。
8、针对税务规划方案的具体环节,征询外部人员的意见。其中,包括行业专家的专业知识咨询和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咨询等。
9、跟客户签订正式的《税务规划专项服务合同》。
10、向客户提交税务规划初步方案,大多数时候会提交一套以上方案,供客户进行选择。
11、跟客户沟通税务规划初步方案。
12、根据跟客户沟通税务规划初步方案的情况,让客户进一步补充相关材料。
13、对税务规划初步方案的应纳税额进行精确的计算。
14、最终确定拟实施的税务规划方案。
15、跟客户签署《节税额确认函》。所谓节税额是指在客户纳税思路下的应纳税总额减去拟实施的税务规划方案下的应纳税总额的差。我们团队是按照节税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专项服务费用的。
16、指导实施税务规划方案。
以上流程,虽然是针对企业并购房地产税务规划而总结的,但是,俺认为对其他行业的税务规划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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