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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上市公司通过剥离亏损资产改善业绩

实务中,为改善上市公司业绩,不少企业会通过剥离亏损资产的方式,提高净利润和现金流水平,实现“断臂求生”。以自身权益工具为对价处置子公司股权,是上市公司剥离亏损资产常用的方式之一。在此过程中,股权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往往会影响交易双方的财税处理。...

建筑业企业应关注的印花税法变化点及税务风险防控

 建筑业企业在项目承揽和实施过程中,签订合同数量较多。因此,建筑业企业尤其需要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的变化。对建筑业企业而言,印花税法变化点,都是税务风险的防控点。...

《税法疑难案件解决实务》之企业所得税争议篇

企业实际发生的,且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但需要有证明材料。债权投资损失的证明材料包括原始凭证、合同或协议、会计核算资料等。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条,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后被驳回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的,或经仲裁机构裁决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应提交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证明,或仲裁机构裁决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文书。...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组合红利及案例解析

 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第14号公告”)明确,将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和“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其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

建筑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秘诀

  劳务公司与建筑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在劳务分包合同中专门约定一条“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该条款必须约定:劳务公司聘用的农民工工资由建筑总承包方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签订《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加强对企业重组后税收风险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鼓励技术创新和企业兼并重组”。对企业来说,重组是大事,一般都会有中介机构参与,且事先与税务机关沟通,双方合作共商税收问题,化解风险,此时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较小。...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及预缴解决方案​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土石方工程相关税收分析

土石方工程属于建筑类,如果工程承包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施工项目为实行简易计税的老项目,则增值税率为3%;如果工程承包方为一般纳税人且施工项目为实行一般计税的新项目,则增值税率为9%。土石方工程属于建筑类,如果工程承包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施工项目为实行简易计税的老项目,则增值税率为3%;如果工程承包方为一般纳税人且施工项目为实行一般计税的新项目,则增值税率为9%。...

留底退税与企业划型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行政策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自2022年4月1日起,微型、小型企业对之前的增量留底和存量留底予以退税,并且以后增量留底按月全额退还;另外,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六大行业的增值税增量留底按月全额退还,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纳税企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纳税企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跨区域经营模式。跨区域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上与一般企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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