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
张某于2013年4月1日将位于某市区繁华地段的房屋出租给工商银行使用,合同约定租期8年(即2021年4月1日止),年租金为370000万元且在租期内不变。当地规定的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水利基金1%,当年应当缴纳的各税种为:
房产税370000*12%=44400
营业税 附加370000*5*(1+7%+3%+2%+1%)=20905
印花税370000*0.1%=370
个人所得税(370000/12-44400/12-20905/12-370/12)*(1-20%)*20%*12=48692(元)
各税合计:44400+20905+370+48692=114367(元)
这个当年应当理解为一个经营周期,即2013.4.1至2014.4.1,对吗?
如果不对,正确的是什么?
【回复内容】
房屋是个广义的概念,而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有税收优惠,这里您没有明确,如果是出租非住房比如门面,房产税税率为12%,但计算也不正确,从租的房产税是从4月开始计算,计税依据应为370000/12*9。
营业税 附加370000*5*(1+7%+3%+2%+1%)=20905答复:如果是出租非住房,本年应缴纳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为370000/12*9。
印花税370000*0.1%=370答复:不正确,题目没有指明是否签订的租赁合同,个人认为应定额贴花五元,以后实际结算时再补贴印花。
个人所得税(370000/12-44400/12-20905/12-370/12)*(1-20%)*20%*12=48692(元)
各税合计:44400+20905+370+48692=114367(元)
这个当年应当理解为一个经营周期,即2013.4.1至2014.4.1,对吗?答复:不对,财产租赁所得的个税计算,是按计算,本年应缴纳的个税,为4-12月共9个月,同时由于缴纳的营业税和房产税计算错误,导致扣除的月税费也不正确。
本题需要明确一下
1.营业用房;
2.已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原题:张某于2013年4月1日将位于某市区繁华地段的房屋出租给工商银行使用,合同约定租期8年(即2021年4月1日止),年租金为370000万元且在租期内不变。当地规定的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水利基金1%,当年应当缴纳的各税种为:)这样算可以吗:如果只是问当年要交多少税?房产税370000*12%/12*9=33300营业税 附加370000*5%*(1+7%+3%+2%+1%)/12*9=15678.75印花税370000*0.1%=370个人所得税(370000/12-33300/9-15678.75/9-370)*(1-20%)*20%+(370000/12-33300/9-15678.75/9)*(1-20%)*20%*8=36504.2(元)合计:33300+15678.75+370+36504.2=85852.95即当年:印花税在第一个月中扣除,其余的8个月不再扣除。(另外我觉得印花税不能分摊到每个月中吧,应当只在第一个月扣除吧,所以原先的做法有点不对:370/12)
但是,现实当中是这样的:
3.如果去当地地税局一次开37万的营业用房屋租赁费发票的话得交多少税?
(是不是就应当算12个月的,同时,要在第一个月中扣除印花税?和上面的类似,只是前面不变,后面的改为11)
答复如下:
1.可以这么理解
2.印花税也应该一次性扣除更为合理些。
3.理解正确。
【提问内容】
个人转让住房关于征税问题我理解归纳了下,请帮忙看下有错没?
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
5年内,按全额征收营业税,以及城教,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签的合同免印花税;免土地增值税;
5年以上,全额免征营业税,免征个人所得税,免印花税,免土地增值税。
非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
5年内,全额征营业税,以及城教,征个人所得税,免印花税,免土地增值税;
5年以上,差额征营业税,以及城教,征收个人所得税,免印花税,免土地增值税。
商业用房以及经营用房转让:
5年内,全额征营业税,以及城教,征个人所得税,免印花税,征收土地增值税;
5年以上,差额征营业税,征个人所得税,免印花税,征收土地增值税。
【回复内容】
您的总结不正确,按照下面内容掌握——
如果是个人转让住房,要区分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即:
营业税:财税〔2011〕12号,从2011年1月28日开始执行。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目的是鼓励住房消费。
印花税: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印花税。
如果是个人转让商业用房,没有5年的说法:
营业税:转让购置或者抵债所得的房产,差额征收营业税,否则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
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正常计算征收。
【提问内容】房已经买了超过5年了,为何不免税?
【回复内容】个人转让5年以上的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才免征个人所得税,本题目不能判定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所以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提问内容】如果是企业转让这个不动产,就是房屋,是不是不需要考虑相关的税费?
【回复内容】是应该考虑的。
重点领域
合作建房纳税争议 烂尾楼处置纳税争议 异地经营纳税争议 房企涉税行政诉讼 房企涉税案刑事辩护特色服务
房企股权激励纳税争议 建筑施工个人开具发票纳税争议 项目合作利润分成税款承担争议 房屋土地转让税务争议 企业所得税纳税争议代理范围
税案委托 法律援助 法学专家论证 专家证人出庭 司法鉴定评估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税法专家 智律网 屋连网QQ/微信号
10566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