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资深房地产税务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涉税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资深房地产税务律师网 > 房业涉税 > 出租出售

个人房屋出租有关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信息来源:税屋网  文章编辑:yxy  发布时间:2020-02-19 10:09:11  

【提问内容】
张某于2013年4月1日将位于某市区繁华地段的房屋出租给工商银行使用,合同约定租期8年(即2021年4月1日止),年租金为370000万元且在租期内不变。当地规定的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水利基金1%,当年应当缴纳的各税种为:

房产税370000*12%=44400
营业税 附加370000*5*(1+7%+3%+2%+1%)=20905
印花税370000*0.1%=370
个人所得税(370000/12-44400/12-20905/12-370/12)*(1-20%)*20%*12=48692(元)

各税合计:44400+20905+370+48692=114367(元)

这个当年应当理解为一个经营周期,即2013.4.1至2014.4.1,对吗?

如果不对,正确的是什么?

【回复内容】
房屋是个广义的概念,而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有税收优惠,这里您没有明确,如果是出租非住房比如门面,房产税税率为12%,但计算也不正确,从租的房产税是从4月开始计算,计税依据应为370000/12*9。

营业税 附加370000*5*(1+7%+3%+2%+1%)=20905答复:如果是出租非住房,本年应缴纳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为370000/12*9。

印花税370000*0.1%=370答复:不正确,题目没有指明是否签订的租赁合同,个人认为应定额贴花五元,以后实际结算时再补贴印花。

个人所得税(370000/12-44400/12-20905/12-370/12)*(1-20%)*20%*12=48692(元)

各税合计:44400+20905+370+48692=114367(元)

这个当年应当理解为一个经营周期,即2013.4.1至2014.4.1,对吗?答复:不对,财产租赁所得的个税计算,是按计算,本年应缴纳的个税,为4-12月共9个月,同时由于缴纳的营业税和房产税计算错误,导致扣除的月税费也不正确。

本题需要明确一下

1.营业用房;

2.已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原题:张某于2013年4月1日将位于某市区繁华地段的房屋出租给工商银行使用,合同约定租期8年(即2021年4月1日止),年租金为370000万元且在租期内不变。当地规定的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水利基金1%,当年应当缴纳的各税种为:)这样算可以吗:如果只是问当年要交多少税?房产税370000*12%/12*9=33300营业税 附加370000*5%*(1+7%+3%+2%+1%)/12*9=15678.75印花税370000*0.1%=370个人所得税(370000/12-33300/9-15678.75/9-370)*(1-20%)*20%+(370000/12-33300/9-15678.75/9)*(1-20%)*20%*8=36504.2(元)合计:33300+15678.75+370+36504.2=85852.95即当年:印花税在第一个月中扣除,其余的8个月不再扣除。(另外我觉得印花税不能分摊到每个月中吧,应当只在第一个月扣除吧,所以原先的做法有点不对:370/12)

但是,现实当中是这样的:
3.如果去当地地税局一次开37万的营业用房屋租赁费发票的话得交多少税?

(是不是就应当算12个月的,同时,要在第一个月中扣除印花税?和上面的类似,只是前面不变,后面的改为11)
 

答复如下:
1.可以这么理解
2.印花税也应该一次性扣除更为合理些。
3.理解正确。

【提问内容】

个人转让住房关于征税问题我理解归纳了下,请帮忙看下有错没?
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

5年内,按全额征收营业税,以及城教,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签的合同免印花税;免土地增值税;

5年以上,全额免征营业税,免征个人所得税,免印花税,免土地增值税。

非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
5年内,全额征营业税,以及城教,征个人所得税,免印花税,免土地增值税;
5年以上,差额征营业税,以及城教,征收个人所得税,免印花税,免土地增值税。

商业用房以及经营用房转让:
5年内,全额征营业税,以及城教,征个人所得税,免印花税,征收土地增值税;
5年以上,差额征营业税,征个人所得税,免印花税,征收土地增值税。

【回复内容】

您的总结不正确,按照下面内容掌握——

如果是个人转让住房,要区分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即:

营业税:财税〔2011〕12号,从2011年1月28日开始执行。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目的是鼓励住房消费。

印花税: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印花税。

如果是个人转让商业用房,没有5年的说法:

营业税:转让购置或者抵债所得的房产,差额征收营业税,否则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
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正常计算征收。
 

【提问内容】房已经买了超过5年了,为何不免税? 

【回复内容】个人转让5年以上的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才免征个人所得税,本题目不能判定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所以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提问内容】如果是企业转让这个不动产,就是房屋,是不是不需要考虑相关的税费? 

【回复内容】是应该考虑的。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资深房地产税务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