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增资扩股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薄”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第二条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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