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方出钱(借款)给乙方,乙方(房地产公司)出地、立项,建成后分按比例分房或销售后分钱
这种情况从实质上来说属于甲方借钱给乙方,乙方立项建房,建造的房产初始产权是乙方的,建成后按比例分房或分钱,所分的房的公允价值或者钱大于甲方借给乙方的钱,相当于利息。
所以说乙方从这种情况来说又分两种情况:
1、建成后按比例分钱
2、建成后按比例分房
1、建成后按比例分钱
乙方接受甲方甲方借给的钱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甲方
建造完工,完成销售,分钱时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借款--甲方
财务费用(约定的分配金额和本金的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取得专用发票的情况)
贷:银行存款(双方约定的分配金额)
2、建成后按比例分房
乙方接受甲方甲方借给的钱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甲方
建造完工,分房时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借款--甲方(本金)
财务费用(约定的分配金额和本金的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取得专用发票的情况)
贷:预收账款--甲方(双方约定的分配房产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看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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