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出地,以甲方名义立项,乙方(房地产公司)出钱,建成后按比例分房或分钱
二、甲方把地投资到乙方,乙方(房地产公司)立项,建成后按比例分房或销售后分红
三、甲方出钱(借款)给乙方,乙方(房地产公司)出地、立项,建成后分按比例分房或销售后分钱
四、甲方出钱(投资)到乙方,乙方(房地产公司)出地、立项,建成后分按比例分房或销售后分红
实务中还有不同的形式,比如以租金投资的,某方换取的利益是固定金额的,风险金额的等,在后面的课程中再给大家介绍。
一、甲方出地,以甲方名义立项,乙方(房地产公司)出钱,建成后按比例分房或分钱
情况从物权、税务、会计角度来看实质上不属于乙方建房,而是甲方立项建房,建造的房产初始产权是甲方的,乙方只是提供资金、技术、协助办理手续等,乙方取得的利益是金钱或者房产。
所以说乙方从这种情况来说又分两种情况:
1、乙方垫资提供了总建筑服务
这时乙方应按照建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进行相应的税费提取和缴纳,分得的利益作为经济利益流入就可以了,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我们会在其他课件里进行讲解。
乙方提供建筑服务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甲方(建造房产投入的成本及合理利润)
工程结算--某某项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看建造项目情况)
下面我们看第二种情况
2、乙方提供资金帮甲方找总包
这种情况乙方的会计分录应该是
提供资金时 借:应收账款--甲方(支付给总包公司的资金)
贷:银行存款
最后建设完工分得相应利益时
借:银行存款(商定的分得的数额)
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商定的分得的房产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取得专用发票的情况)
贷:应收账款--甲方(支付给总包公司的资金)
投资收益/财务费用(赚取的利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提供贷款服务提取相应增值税)
二、甲方把地投资到乙方,乙方(房地产公司)立项,建成后按比例分房或销售后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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