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资深房地产税务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涉税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税务纠纷

申报角度解析境外所得个税抵免限额计算问题

个人应缴个税总额=综合所得个税+经营所得个税+其他分类所得(包括财产转让、财产租赁、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其他所得、股权激励所得)个税-个人年度境外可抵免限额...

延期申报不等于延期缴税

这次新冠病毒肺炎的疫情让大家春节过得也挺闹心的。幸好党和国家对广大纳税人进行了关爱,出台了系列旨在减轻受影响纳税人的办税和纳税负担。其中,税务总局把2月份的法定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月24日,同时,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2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税控开票软件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规定,2020年2月法定申报纳税期限由2月17日延长至2月24日。天津市税务局现就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使用有关问题说明...

疫情之下,不可不知的延期申报和延纳税

受新肺疫情的影响,总局专门对2月份的法定申报期做了延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第二条规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全国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税务局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取得违约补偿款都认定为价外费用吗?

纳税人在交易中收取的各种名义的价外收费,税务机关往往按“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对交易中取得的违约补偿款是否一律认定为“价外费用”,没有认定为“价外费用”的违约补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价外费用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及赔偿金问题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选择税收编码、开票、税前扣除及抵扣进项

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江门市2020年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报指引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等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制定本申报指引。...

解惑|价外费用,看过来

 按照合同法,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资深房地产税务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18